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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二批)选拔通知

2020年10月10日  点击:[]

各位同学:

为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台港澳地区32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一批选拔已结束,现将第二批选拔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沟通等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能较好地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RMB左右)及其它费用。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申请表上须有本人签字,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签字,学院分管副书记或辅导员签字盖章);

2.成绩单;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三、截止时间

2021春季学期台港澳地区校际交换生项目第二批,各学院推荐截止日期为1013如有学生申请台湾科技大学项目,请提前至10月12提交材料。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曾呈奎楼B栋210王老师处。请特别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根据我校与台港澳地区高校交流协议,交换生免交前往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所有获得交换生资格的学生,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我们

电话:(592)2180933/(592)2180133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82号厦门大学曾呈奎楼B栋二楼 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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