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无。
(四)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3、2022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3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学生提交《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申请学生于3月8日之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初审后,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其中,《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请于3月8日之前提交至学院邮箱ssaxg@xmu.edu.cn。
工作联系人:冉老师,2185203。
社会与人类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