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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人类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9日  点击:[]

全体同学:

2023年下半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我院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为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13名、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23名、二等46名、其他奖学金46名)。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综合考虑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分配。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其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见评审文件。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2019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2020级及以后入学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三、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同学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要求进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4,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其他材料见附件5。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3日(周二)下午17:30;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0月7日(周六)下午17:30;

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UG环球视讯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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